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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氏安全品牌系列产品售后服务条款
为规范赢氏安全品牌系列产品售后服务,树立行业内著名品牌形象,明确产品供应商与产品用户相关责任,特制定条例。
1. 赢氏安全品牌系列质保两年, 产品保质期为自购买之日计算; 2. 使用我公司产品时不得与配套的电源分开使用, 若与其它型号的电源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则不受我公司提供二年保质期保障,我公司的电源保质期为一年; 3. 保修期内,凡属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硬件故障,赢氏科技公司提供无偿维修服务。
1. 因错误安装、操作或在非产品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包括超出工作负荷), 未经本公司允许而对产品进行拆卸、修理改装而造成的故障、损伤; 2. 产品标签被毁或日期被涂改的; 3. 不与赢氏产品配套使用的。
1. 购买后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故障损伤。
1. 摄像机产品过保修期后如需我公司维修的,我们将收取更换零件的成本费; 2. 凡是过保修期的产品,我公司相关人员会将维修收费单传真至客户处,经客户确认后确定是否维修,确认后客户将维修费用汇至我公司指定帐号,维修费到帐后,我公司方给客户发机器; 3. 过保修期产品经我公司技术部确认损坏太严重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维修的,我们将原物退回。
1. 保修期内的产品维修期为1-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过保产品或人为损坏产品 视实际损坏程度维修周期会长达30天; 2. 自出货之日起三个月内产品出现问题的,我公司提供更换新机的服务,三个月后出现问题的,按正常维修程序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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